
#8月共讀書目
✍️認定悲傷的人最後都該邁入「接受」,可能讓他們感覺更糟。
時間是前進吧,所以悲傷,也理應隨著時間的前進,慢慢消褪。
因此,身陷悲傷的人,也理應走過悲傷,漸漸復原為,不再為悲傷所困,可以好好生活的人。
這看似邏輯正確的事,卻在第48章,給了我另一種觀點,原來認定一個人絕對能度過悲傷,絕對能復原,也是另一種傷害的形式。
那不僅對於當事人來說,好像在面對悲傷,並沉浸某一長度的時間後,便得全然的放下,回到悲傷之前的模樣。
更是否絕了,某些悲傷(如深愛的人逝世)的存在,以及感覺,足以完全割捨,不再提起與記憶。
當然,這並不是說,必須緊緊抓住「悲傷」不放,從此失去快樂的可能,而是我們得明白,有些悲傷,就是得花上比較長的時間去接受、轉化,甚至學會共處。
是的,就是共處,哪怕前一篇心得提到克服,但又有誰能說,克服就不能是承認感受,學習共處呢?
如果我們都是有感覺的人,又怎麽可能切掉悲傷的感受力,只保留快樂?
所以,不要強迫,也不要認為悲傷的人,經歷某個時間的長度,便能完全康復。
反倒是得明白,有時候我們便是得花費,極長的時間,才能消化悲傷,但更多時候則是,學會與悲傷同處。
接著,在保有悲傷記憶的同時,依然朝著明天前進,依然能感到快樂,才是我們更要理解與接納的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