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存在感2〉

這是一個注意力極度分散的時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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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資訊每天爆炸似地襲來,想要抓住我們的眼球,讓一雙眼,可以為此停留時,如何吸引人觀看,便成了所有內容創作者的課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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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論你是文字、圖片還是影音,也無論你是使用哪個社群平台,更無論你深耕什麼題材、什麼類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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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要換取他人的注意力,想要為此創造流量,甚至收益,都不是件容易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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懷著這樣的認知,繼續觀賞《激讚網紅》第三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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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著這些網紅們,為了抓住觀眾們的眼球,在直播挑戰中,無所不用其極,只為了存活下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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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禁想,就算不是網紅的我們,可只要有在經營自媒體,不就是希望在這片廣袤的網路之海中,能夠被更多人看見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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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不然,我們又怎麼會不斷產出內容、不斷分享,只為了能博取、能換來更多讀者的注意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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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者,即便不斷提醒自己、告誡自己,卻依然對按讚數、留言數與分享數,如此在乎,總是放不下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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緊接著,在第三集的後半,以及第四集的前半部,那種將自己視為商品,被人叫價販賣的設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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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是赤裸裸地告訴我們,縱使我們不像節目上的網紅,需要做出許多令人大吃一驚的行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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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及,不管我們怎麼看待自己、怎麼認定自己,以及自認為不會為了流量、為了收益、為了換取更大的話題,做出不符合自己的行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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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說穿了,我們仍然像是商品一般,在這片自媒體經營者的人海中,期待被更多人看見,藉此創造更多機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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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便不談實際的金錢收益,只想先擁有其他不同的機會,也並非是腦袋一想,就能得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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畢竟,所謂的機會,或者說,所謂給予機會的人,不會平白無故地給予,而是會審視我們,是否值得那樣的價值,可以撐得起將要到來的機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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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言之,若是我們撐不起,我們不夠資格、也不夠吸引人,又怎麼會有那些機會到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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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看這一點,不就說明了,我們就像商品,等著獲得各種機會,甚至是更進一步的,實際收益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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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又讓我忍不住思考,另一個問題:「若拿掉自媒體經營者的身分,我們還剩下什麼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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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案,我想就留給,閱讀到此篇文章的你們思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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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不過,在這眾聲喧嘩的年代,雖然網路和自媒體,讓我們可以從無到有,創造自己的存在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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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為了放大存在感,與使之提升影響力、知名度,以及真實的獲利,我們在怎麼百般不願意,都像商品般,希望吸引更多的眼球到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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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這一點,不論我們以什麼方式、什麼平台和內容經營自己,最終都是為了,奪取更多人的注意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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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難怪,無論反覆多少次告訴自己,莫忘初衷,持續檢視自己的初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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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都難免會受到,按讚數、留言數與分享數的影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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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後,念念不忘!